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定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可不用提供。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笔试成绩也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文件要求增加体检项目。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松阳县政府网及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6月29日前)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若考生有上述情况的,请于7月11日17:00前向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相应的检测材料。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在报名时认真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松阳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松阳县教育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录用时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关系。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专业)不足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松阳县政府网及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78-8065526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附件:《2020年松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