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类别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根据学院工作需求和实际分以下两类进行:
(1)管理岗位选择综合管理类(A类);
(2)专业技术岗位选择教师类(D类)。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技师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1)参加笔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符合免笔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人员比例。
(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院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资格复审阶段时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本人身份证;
(2)中学以后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
(4)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5)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
(7)要求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8)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符合面试资格要求的,取消该岗位。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上另行公告通知。
3.组织面试
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由云南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拟聘用考察人选,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参加笔试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在云南技师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技师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另行公告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排名在前的人员主动放弃,则在该岗位排序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由云南技师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同步审核拟聘用对象个人档案、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云南技师学院官网学院通知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院长办公会和学院党委会审核同意,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派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和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技师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云南技师学院进行咨询。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616780、6867558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监督电话:0871-6878179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云南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yncts.com.cn;
(五)云南技师学院地址: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附件1 云南技师学院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云南技师学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