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核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在肥西县人民政府官网、合肥猎头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引进资格,所空名额不在递补,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签订引进合同。批准引进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进入面谈环节未录用的人员纳入肥西县高层次人才库管理,后期有引进需求时,可从人才库中择优录用。
五、待遇及管理
1.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引进人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年终绩效工资和人才专项评价考核奖励三部分构成,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合格年薪待遇不低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待遇,此外另行享受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此次招聘人员安排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城乡公司等单位工作。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资料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保密。
3.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招聘计划等,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5.所有参加面谈的外省人员报销来程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动车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及以下,凭来程车票报销。
6.所有参加面试考核的外省人员报销往返交通费,交通费原则上为动车二等座位的火车票及以下,凭来程车票报销。同时免交住宿费、就餐费,服从统一安排。
7.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0551-6299338068855045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551-62993380
附件 肥西县2020年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肥西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