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超过3:1的不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3:1正常开考的岗位及因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不足需裁减计划开考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
(四)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x50%+面试成绩x50%。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再一致,则加考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真实提供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考生须资格复审时上交“行程卡”二维码“和“云南健康码”纸质彩色打印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参加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二)主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地点,除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纪律要求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请咨询市、县、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
市属和临翔区0883-3064078;0883-2124315
凤庆县0883-4215837
云县0883-3210349
永德县0883-5214727
镇康县13988331006
耿马自治县0883—6127238
沧源自治县0883-7122647
双江自治县0883-762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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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