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信息,由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按批次在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轻纺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适时组织面试考核,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在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组成。采取试讲、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对考察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批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再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161419
监督电话:0871-68660877
联系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宁泊路54号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人事处(艺术楼408室)
邮编: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