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6月28日上午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泸州高中致知楼(泸州市忠山路二段33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由泸州高中组织面试小组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核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八、有关问题说明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在规定时限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解释权归属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解释电话:0830-3193863
附件:
1.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2020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