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片段教学(占面试成绩的权重比70%):3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片段教学时间不超过12分钟;
②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回答2个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片断教学内容为为高一年必修教材(政治:人教版;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A;英语:北师大版;物理:鲁科版;化学:苏教版;历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体育:华师大版;音乐:人音版;美术:湖南美术版),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基础》(教科版),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1》(苏教版)。
2.考试成绩
考生的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成绩的70%与现场问答成绩的30%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有资格体检、考察、聘用。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面试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如未能提供证书原件,须先提供相关证明,但最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3.经复核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按面试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由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任教学校。若考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则按照体检对象确定办法认定优先顺序依次选择。
2.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和“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3.录用人员服务最低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出辞职、解除聘用合同、调动及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学校提供住宿,其他优惠条件面谈。
4.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5.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附件:
1. 2020年福建省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2020年福建省安溪县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