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
面试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http://www.lckfq.gov.cn/(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对确定的拟体检考察人选,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招聘单位将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http://www.lckfq.gov.cn/(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成绩依次选岗,并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6年。
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2020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考录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不变。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16283
监督电话:0635-8512248
附表: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竞岗选聘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汇总表.xls
2.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竞岗选聘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