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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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适应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师队伍的步伐,我区确定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6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专任学科教师18名、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专任学科教师338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全部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实名编制)》(见附件1)、《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见附件2)。
(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乡镇初中、完全小学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学点招聘对象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或2018、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格学历、学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4月21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生聘用前必须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区教育局直管学校需要学士学位)。
(五)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6月19日为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至2002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24:00时以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梧州市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24日、28-2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填写《2020年梧州市龙圩区第二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2020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3.2018、2019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龙圩区教育局直管学校岗位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及相关获奖证书和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7年毕业及2017年前毕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的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6.应聘者应诚信报名,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8.在职在编、聘用控制数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