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①纸质准考证;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西陵区教育局”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对确定的面试人选组织资格复审。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人员出现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若资格审查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若面试考生为1人者,则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职数。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初中、小学教师岗位(体育学科除外)面试方式为现场说课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初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考官提问和个人专业技能展示两个环节(个人专业技能包括篮球、足球、排球等);幼儿园教师(兼保健)岗位面试方式为考官提问;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考官提问和特长展示两个环节(特长展示包括即兴弹唱和自备舞蹈展示)。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当场听取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西陵区教育局”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西陵区教育局”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西陵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报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人员聘用后,统一使用正式事业编制管理,由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实行统一分配。对不服从统一分配的,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以及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参加考试并被聘用后,在试用期满之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6749066,0717--6734938;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385;举报电话:0717--6927516。
附件:
1.宜昌市西陵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3.宜昌市西陵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doc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