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考试招聘教师简章【3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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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384名(其中:编制内92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292名)。为顺利开展2020年度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将于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含招聘在岗代课人员专设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是否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招聘条件:2003年6月30日前经县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经核定、公示、备案且2020年12月31日止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现在岗代课人员,可报名参加专设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具体招聘对象范围详见《2020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结束(6月21日)前提供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才能报名考试。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6月12日为界,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九)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6月12日前,将梧州市、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简章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和本市辖区内的各县(市、区)相关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填写《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
3.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2日17:00期间。应聘人员可于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21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22日16:00前提出审查意见)。
5.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进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6月23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并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6月28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直各招聘单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8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改报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9:00。
各县(市、区)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7.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均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市直招聘单位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笔试
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7月18日9:00-7月25日10:00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8月下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资格初审。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递补时间节点由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