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等情况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合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c.gov.cn/)公示。
面试环节中,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项目,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或者实操,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项目详见《一览表》(附表1)。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及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时间8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准考证》。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
1.参加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2.未参加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体检合格者参加选岗。按照报考招聘岗位以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选岗,确定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确定招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同时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2824178(合川区教委);网络技术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合川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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