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学生证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2020年潜山市部分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附件2,此表在报名前考生自行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附件2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其个人档案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证明材料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承诺。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近期免冠半身2寸证件照片3张。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无生课堂教学(无生上课)。
2.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教材内容见附件3。教材由潜山市教育局提供。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3.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提前在潜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5.面试程序:考生上课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先抽取学科顺序,再抽取学科内考生顺序)。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又超出招聘计划数,则加试(无生上课)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首聘期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首聘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在潜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潜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8935828(市人才服务中心)
0556-893786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6-8921510(市纪委监察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56-8920928(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 2020潜山市部分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0年潜山市部分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 2020年潜山市部分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docx
潜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