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确定为招聘对象的考生与招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需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
(四)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有的岗位出现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八、其他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佩带口罩、测温进入、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北流市2020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北流市2020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