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占总分数的30%。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按30%折合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得分×30%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在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www.shunqing.gov.cn)。
(二)开考比例
本次中小学校、幼儿园考调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考调进入面试人员与考调名额之比最高不超过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入围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进行打分,按7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70%。
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
1、高中考高中对应学科全部教材;
2、初中考初中对应学科全部教材;
3、小学考三、四、五年级教材含上、下册(其中:小学体育考初中体育全部教材);
4、幼儿园考幼儿园全部教材。
面试成绩(指面试折合之前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成绩的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考者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工作完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得分也相同,则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所有项目分数都一样,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由此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复查通知后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调动,其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考察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汇总后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十一、选择岗位
审核确认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二、调动
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时,根据报考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聘用岗位。若考调进入的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则实行高职低聘。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调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严格遵守考务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未登录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考调学校、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17-2235950
顺庆区纪委监委:0817-2224939
附件:
1. 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公开遴选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 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面向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3. 南充市顺庆区2020年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及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xls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