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本次招聘原则上不组织笔试,由市教育局对通过报名初审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公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届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合格的,当场进入面试。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市教育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苏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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