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⑥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可自愿提供)。
(2)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如岗位要求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必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证书。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3)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面谈与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面谈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6)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在深圳进行。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深方式等情况。持“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面试。如“深i您”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佩戴口罩。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7月4日,具体地点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中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入围的拟聘人员在面试结果公布次日带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签约(具体时间安排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http://www.bao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报到,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线上报名网址:http://zp.baoan.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宝安区教育局:www.baoan.gov.cn/jyj/
(七)咨询电话:0755-2775051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0年6月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择业期内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