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对象同步参加2020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2020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四)入闱公示
1.面试对象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面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并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办法
全部入闱人员为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察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招聘的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打破“大锅饭”和平均分配格局,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制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五、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附件: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