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形式、时间等视疫情情况决定,具体事宜将以公告的形式在网站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与本次招聘岗位的数量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可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省、市级高端人才可不受比例限制。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做其它体检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另行研究决定递补事宜。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应聘者所在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证件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人社、编制、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和钉钉群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一定要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和钉钉群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和程序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具体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过程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清丰县教育局人事股0393-7260626
联系人:刘亚坤13703483801(微信同号)
王世作13839358656(微信同号)
邮箱:hdfzqfzp@126.com
监督电话:清丰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93-7200076
如符合条件,请微信扫一扫,填写报名表。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