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在宜昌点军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和方式。以宜昌点军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应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复审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点军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点军网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公告。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由区人社局人事人才和工资福利股(宜昌市点军区五龙阳光安置小区商业C栋1078室)汇总并在宜昌点军网公示。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具体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点军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宜昌点军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点军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673373;举报电话:0717-6671500。
附件:
1.2020年点军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0年点军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xlsx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宜昌市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