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要求:笔试当天,考生除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和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体温高于37.3°C、健康码为非“绿码”或七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
面试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前5天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人社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面试前,学校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学校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三项目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笔试的,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下载《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月20日前报学校人事处317办公室。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学校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宜昌市人社局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及职数表》所列内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8853372
监督电话:0717-8853805
举报电话:0717-6056364
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docx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