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非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电子照片)、及以上材料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
3、资格初审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考试环节。
四、考试安排
(一)初试:专业技能考核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按照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复试。
(二)复试:公共科目笔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公共科目笔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专业技能考核和公共科目笔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规定
(一)应聘者通过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招聘单位沟通。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教委咨询电话:85851157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一).xls
附件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二).xls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