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5日8:00~6月13日17:30。
(四)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组织试讲或面试,根据试讲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出现自愿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人选进行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现场验证:体检前3天,考核人选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体检。验证时,考核人选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检资格,所有责任由考本人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者本人负担。体检由人事处组织招聘单位共同实施。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0年7月上旬前。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在学校官网、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批准聘用的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6年;其余人员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最低服务年限3年。
审批时间:2020年7月底前。
咨询电话:0772-6620760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