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审核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34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10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0728-5223449。
六、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各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天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6、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anmen.gov.cn/)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七、面试
面试由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等形式。
(一)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进行发布。
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九、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乡镇财政所、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管理中心、农村幼儿园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单位后报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涉及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728-5223449。
2、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3、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28-5257958。
4、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附件1:天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天门市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