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报考的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按照资格初审通过人数1:3的比例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化面试组成,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与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咨询电话:丽水中等专业学校0578-8062108
举报投诉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