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扶绥县教育局、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为准。
(四)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末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五、总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聘总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和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公示
各招聘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扶绥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报县编制办、财政局备案。
(三)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纪律
(一)各相关单位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71-7530941(扶绥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7510969(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 2020年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扶绥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