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供2张一寸照片。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琼海市2020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公告1号》、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届时现场公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或说课方式进行。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人数超过1:3的(含1:3),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地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特殊教育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
1.琼海市2020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2.琼海市2020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联系人:张晓盼
联系电话:0898-62835439;18976900039
琼海市特殊教育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