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关要求。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②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规定的试用期内(一般为1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③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教、面谈或考核方式进行,其中教育类采用试教、卫健等其他类采用面谈或考核,需试教的岗位,按程序进行。
试教、面谈和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或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相应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的,在邵阳党建网(http://www.sysdj.gov.cn)、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党建网(http://www.xndj.gov.cn)、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解除聘用。每年考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备案。
五、待遇
按照《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本次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全部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企业引进人员相关待遇由企业自行制定,双方自行协商。
(二)生活补贴。一是对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职新引进到新宁县直事业单位签约工作5年以上的各类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首次聘期内按年发放人才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年3万元,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年2万元,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每年1万元。二是对企业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职新引进工作3年以上的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技师或全日制本科生(二本以上)人才,在县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分别发放3万元/年、2万元/年、1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企业引进人才符合《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有关规定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住房保障。对全职新引进到新宁县事业单位签约工作5年以上并首次在新宁购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补贴8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补贴3万元。企业引进人才符合《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有关规定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六、纪律监督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
(三)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新宁县纪委新宁县监委派驻新宁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李铖13317393709
(四)考试咨询电话: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丽云13873936268 蒋胜17773956818 杨眉15273911317
附件:
2.2020年新宁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doc
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