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面试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获得的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教龄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待遇
1.根据《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青城教字〔2020〕22号)认定的人才等级,享受10—100万元的生活补贴。
2.已在原事业单位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用后,需办理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手续,待审批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情况,原则上聘用原专业技术职务。
八、纪律
公开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4.咨询电话:0532-58713277
监督电话:0532-5865970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