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查
茂名市教育局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查,根据资格初审结果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岗位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茂名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面试及考核
1.现场面试形式和内容。
现场面试采取试教+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课程相关内容。答辩时间5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面试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4.考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占60%(一至四类免试教人员试教项得分默认为60分),答辩成绩占40%,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成绩不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情况由市教育局审定以业绩、专业技术资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组织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或地方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市等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日期计算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选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七、薪酬待遇及其他优惠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的,按照高层次人才予以认定并发放补助。茂名市崇文学校教职工在该校任教期间还可享受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住学校教师公寓及华讯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学校西侧华讯大宅购房的优惠。
八、组织管理
选聘工作由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8-2976950)。
附件1:2020年茂名市直属学校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岗位表.xls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