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70%。两项权重分合计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成绩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根据考生表现分别进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发布。
3.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六)资格复审
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检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等候递补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未到场等候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资格复审前3天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九)签约
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方案由三亚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报考者请通过以下方式电话咨询或报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657805
监督电话:0898-8865780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512-36909378
附件:
附件1:2020年三亚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