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现未通过面试资格初审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6.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以报名表所填内容为准),在资格审查时,需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未能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报考人员为规避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虚假填写不在职状态,造成不能办理考核或聘用手续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午8点30;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采取片段教学(无生授课)8分钟+答辩5分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考时间为13分钟。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组织
由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到候考室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并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经核准开考且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结束后在考点公布。
五、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教育局、城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提交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期间,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四)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岗位和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两类。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招聘条件咨询电话:8:00-12:00,15:00-18:00拨打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2094748,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0772-2021827。
附件:
1.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2020年柳州市城中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