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于报名人数超出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照考察评分标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人事考试网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18063595599
监督电话: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28877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0635-8242675
附件1: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