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其中娄底市内在职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
⑤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说明:
①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②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③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面试部分(100分):
(1)面试对象: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程序: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②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长为60分钟。
③面试形式:讲课,时长为10分钟,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
④音乐专业教师、体育专业教师、美术专业教师以及舞蹈专业教师面试内容和形式规定如下:
音乐、美术和舞蹈专业岗位考生的面试,为专业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讲课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60%,才艺展示的内容:音乐专业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器具自带),美术专业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画纸、书法纸由考点统一提供,绘画、书法所需其它工具由考生自备)。舞蹈专业有岗位要求的为岗位要求专业,无岗位要求的考生自选专业特长。时长为15分钟。
体育专业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讲课内容为专业课程。时长为6分钟。技能测试项目共3项,男性考生面试技能测试项目为田径、足球和篮球,女性考生面试技能测试项目为田径、足球和健美操(或武术)。技能测试标准参照2017年版《湖南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执行。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时长由面试考官把握。
⑤护理、护理实验员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具体实施办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考官:所有面试考官全部从娄底以外选聘,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社局的监督。所有岗位的面试考官均由7人组成。
(5)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人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4.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6.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考察采取审查档案的办法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进行调查走访。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被纳入惩戒范围的严重失信对象及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核均合格的考生,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所报岗位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交叉的,按照所报考岗位与招聘单位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分配,所报岗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交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现有编制和需求计划的实际情况,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聘单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2.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5.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6.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招聘考试被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的试用期,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由聘用单位一律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安排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凡在试用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①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714 0738-8311227(娄底市教育局人事科)
②监督电话:0738-8236332(娄底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③纪检监察电话:0738-8313973(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20年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xlsx
娄底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