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如下材料:
1.《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其中,属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只考学前类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笔试时间暂时无法确定,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说课占60%、技能测试占40%。面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上岗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方案、考察、体检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0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xls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