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幼儿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入职后无法在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2寸证件照片各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下的按照1:3进入面试,超过10人的按照1:2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请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并及时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方案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说课35%、答辩15%、技能测试50%计算面试成绩,没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说课70%、答辩30%计算面试成绩。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核减计划、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方案、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2020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xlsx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