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平台调剂后,本县编内教师招聘岗位如还有缺额,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一次计划调剂,调剂基本原则为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有缺额的,缺额调剂到同学科岗位,如该学科岗位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的缺额(无人可补的情况),相应缺额调剂到其他岗位(本县紧缺学科优先)。(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
调剂后所增加的招聘计划,从已报考我县省统考和特岗教师岗位的已入闱面试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内容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形式与内容如下:
1.小学、初中、职高教师(含编内教师、“特岗教师”,下同)的面试形式为微课试讲(含教师基本功测试),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其中: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或特长展示。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面试为微课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我县现行特教教材。
3.幼儿园教师的面试为幼儿教师基本功测试(含画、弹、唱、跳)和问题答辩,内容为我县现行幼教教材。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学科教师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2.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3.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聘用办法
1.确定拟录用人员
(1)编内“农村小学、农村初中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招聘缺额调剂后增加的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编内教师”和“特岗教师”相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大学生退役士兵、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对象、面试成绩较高、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公告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特岗教师除外,特岗教师的补录按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2.确定岗位
除明确了招聘岗位(学校)的,其他各类拟录用人员均实行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考核期管理
对今年“先上岗、再考证”的拟录用人员,签订一年试用期考核协议,按要求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按规定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教科体局、财政局、县委编办共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正式入编(编内教师)或入职(特岗教师、备案制教师)手续,否则,予以辞退。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备案制教师”:编外招聘,使用用人备案数招聘,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国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797—5315118或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0797—5203023。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