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凡报考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的“岗位简介、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包括面试、技能测试(其中A类岗位复试只进行面试)。
招聘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tcsvs.js.cn/)公告。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0年6月27日,在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形式和内容:初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报考学科(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初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各学科初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学科初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复试的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初定2020年6月28日,在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以试讲为主,内容以当场提供的材料为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为相应专业操作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当场公布。
3.最终成绩以初试占30%、复试占70%(面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的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复试分数高者。如初试、复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签约
在复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名单。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太仓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有关材料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为6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
被录用教师最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
被录用人员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标准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九、纪律与监督
备案制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十、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东仓南路108号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人事办公室;
邮编:215400;
联系电话:0512-53283006。
附件:
附件1:2020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0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备案制教师招聘电子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2020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备案制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太仓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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