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应聘代码为“B1”至“B13”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代码为“A1”至“A11”的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
(2)应聘代码为“B1”至“B8”的岗位:
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用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全部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应聘代码为“B9”至“B10”的岗位:
采取实际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4)应聘代码为“B11”至“B13”的岗位: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分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3个环节,总分100分。主题演讲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谈心谈话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除笔试外,其他环节均设置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参加所有环节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环节的,以试教、实际操作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62198(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861189(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