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应聘者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套。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六、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在高校直接组织面试,按有关规定,教师类岗位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说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并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3比例的,报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岗位招聘名额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即止。
(二)如考生报考岗位人数超过1:3比例的,优先遴选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面试: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2)师范类专业优先于非师范类专业;
(3)非独立院校优先于独立院校;
(4)优秀毕业生、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习成绩(专业课)排名靠前者优先。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不达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的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签约、考核、体检及聘用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考生自备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末名同分的,进行面试复试,取复试成绩最高者进入签约。
(二)2020年毕业的签约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到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
(三)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签约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规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所有签约人员的考核、体检、聘用、入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教师类岗位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五)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苍梧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2663503,监督电话0774-2663600。
附表:
1.2020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三批).xls
2.2020年苍梧县直接面试签约招聘中学教师第三批签约岗位分配表.xls
3.苍梧县2020年第三次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