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由报名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4)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果入围考察人选中,因末位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而造成超过招聘单位所设岗位数的,由招聘单位合同主管部门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等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5.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组成体检工作组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6.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内相关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审批和聘用。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龙州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聘用人员向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聘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9.服务年限。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三、组织纪律
招聘紧缺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龙州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8819128、8812635,
龙州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8836152。
附件:
1.2020年龙州县公开招聘紧缺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龙州县教育局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