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初审,或是出现未通过面试资格初审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应聘人员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应在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公布10日内完成。
经面试资格初审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随面试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需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复审。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柳州市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四)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部门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除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外,应聘人员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应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做诚信记录备案。
八、严肃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6.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岗位和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两类。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教育局网站(jy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5940,2812972;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72)2815940;
监督电话:(0772)281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