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教师招聘 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简章【6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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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26-28日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苏州高新区印发关于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高新管〔2017〕1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68名。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核心成员,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以上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或以上核心成员,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教学名师、地级市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第二类: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或全国、省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或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2.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
第三类: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赛教练,有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辅导学生荣获国家级奥赛奖项或多人次省级奥赛一等奖的业绩。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地级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地级市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
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
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应聘资料,6月3日9:00-16:00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具备报考资格、上传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简章》内附咨询电话。
4.网上报名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
(1)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格式为PDF、JPG,大小不超过100K);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件);
(4)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学科竞赛教练需提供竞赛实绩等材料)。
5.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6月2日16:00。
6.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4日9:00-16:00。
7.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5日9:00-16:00。
8.通过资格初审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教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试教合格人员中(第一类、第二类按照试教成绩;第三类、第四类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交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报考人员手写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网站提示上传;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学科竞赛教练需提供竞赛实绩等材料);⑤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2.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2: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4.凡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