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考试时间及考试方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关注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及人事处主页相关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合格,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最终录用人数。根据综合合格成绩、体检和政治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人事代理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委监察处)
湖南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