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②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数额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核准收取),体检表统一在疾控中心领取;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禁止饮酒。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须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参加增加的体检项目且结论为合格。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体检地点:武山县疾控中心。
(三)现场确认安排及认定材料提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3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在天水市武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流程:⑴咨询导办服务区领号;⑵凭号在窗口进行审核;⑶审核合格后到大厅自助网或用手机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注册账号——登录——点击市、县区——点击武山县教育局——查看教师资格办事指南——按要求点击申报。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武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板(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归入本人档案保存。
联系电话:0938-3421576
武山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