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讲后,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综合面试人选,参考人数为1:3以下的,仍视为有效,以实际人数参加综合面试。
(二)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综合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综合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北川政务网(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不再电话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试讲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试讲或专业测试进行筛选)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北川政务网(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选调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选调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拟递补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选调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北川政务网(http://www.beichuan.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均在北川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北川政务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请报考者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选调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一、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回避。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委)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