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3)应聘岗位代码为“14”至“16”、“25”至“26”的岗位: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4)应聘岗位代码为“17”至“19”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技能测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技能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功底和动手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5)应聘岗位代码为“20”至“23”,“27”至“31”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及应聘岗位的相关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
(6)应聘岗位代码“01”至“31”岗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性格测试,性格测试不占分值,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未参加性格测试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性格测试、笔试、技能测试、试教、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岗位代码“01”至“13”、“17”至“19”、“24”以技能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应聘岗位代码“14”至“16”、“25”至“26”以试教成绩排名确定,应聘岗位代码“20”至“23”,“27”至“31”以笔试成绩排名确定),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4111975(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7—4111793(学校纪检监察)
附件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