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认为不适宜从事学校工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60%。考查内容主要为职业能力测试。
1.辅导员面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是谈心谈话情景再现(谈心谈话情景主要考察面试者对学生工作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第二环节是现场回答问题。
2.教辅岗位面试通过安排实验技能测试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人员,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师范学院网站、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要来学校参加30天的实习(可累计),实习成绩将计入试用期考核。公示结束后无故不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校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湖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zjhu.edu.cn);
2.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3.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湖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电话:0572-2321231。监督电话:0572-2321139。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
招考咨询电话:张老师(0572-2321231);
缴费如遇问题可咨询:徐老师(0572-2321567)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教辅人员计划表.xlsx
湖州师范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