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名单如前),如有疑议,请于2020年5月19日(周二)前在上班时间致电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269263,逾期视为无异议。
(二)面试资格审核人选必须于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具体如下:
1.审核时间: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初高中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下午3:00-5:30,小学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人选。
2.审核地点:将乐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带二维码的);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学位网的验证信息);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考生须承诺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0年5月24日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将乐县第四中学。
三、面试形式与内容
(一)面试形式:采取问答和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面试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问答测试不超过3分钟,课堂片段教学不超过12分钟。
(二)面试内容:问答题目以现场评委提问为准;面试片段教学内容以现场提供为准。
四、面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课堂片段教学90分、问答测试10分),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
(二)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按片段教学成绩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关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
五、面试程序
(一)抽签
面试考生5月24日上午7:30前到达考点,在各自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组别中如有两类以上考生,则先抽个人顺序签,然后再由1号考生抽取学科顺序签。
(二)备课
考生备课时间为15分钟,由备考室工作人员负责查验该考生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并计时;备考室统一提供文具、纸张,考生一律不准携带资料进入备考室。备课结束后依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
(三)面试
5月24日上午8:30准时开始面试。面试先进行课堂片段教学,再进行问答测试。面试考生可使用面试室中的教学用具和在备考室中自行制作的讲课稿件。面试过程中,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和片段教学内容,不准透露个人其它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评分与计分。
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课堂片段教学和问答测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为最后面试的有效得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公示
面试成绩将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面试管理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考生自备)、出示健康码(考生需提前通过闽政通APP生成“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考试地点,体温异常者(≥37.3℃)不得进入考点,取消其面试资格。境外返乡居家隔离不满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候考室报到,凡未在7:30前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即实行全封闭管理:确认身份,查验有关证件;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违禁资料带入考场。
(四)考生必须服从安排听指挥,不准串号面试,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六)招聘面试工作由将乐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将乐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