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或实践操作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职中岗位为实践操作)。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资兴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资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七)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依次进行递补替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教育局:0735-3321609;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5-3327203;
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5-3280728。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